一、培养目标
工程力学专业采用力学为核心的工程科学教育方法,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工程力学基础理论、计算方法与测试分析的专门人才,能够在相关工程领域尤其是能源开发领域中,从事与力学相关的技术研发、工程设计及技术管理工作的高素质人才,也可以成为继续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力学及相关学科的高层次研究人才。
二、毕业生基本要求
1. 热爱祖国,有为祖国富强、民族振兴而奋斗的志向和社会责任感;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合作的品质;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及文明的行为习惯。
2. 具有基本的人文社会学理论知识和素养:在哲学及方法论、经济管理、法律等方面具备必要的知识;对文学、历史、伦理学、社会学及公共关系学等有一定的了解。在哲理、情趣、品位、人格方面具有一定素养。
3. 掌握系统的固体力学、流体力学、计算力学和实验力学的理论知识,初步掌握综合应用力学理论分析、数值模拟分析和实验测试分析等手段解决工程中力学问题的技能,掌握结构分析的基本知识,具有结构设计和使用相关软件进行一般工程结构计算分析的能力。
4.掌握一门外语,具备听、说、读、写能力;具有综合应用各种手段查询资料、获取信息的初步能力;具有应用语言、文字、图形、计算机等进行表达和交流的基本能力;具有社会、人际交往和公关的能力。
5.了解力学学科的最新动态,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具有一定的创造性思维能力。
6.了解体育和保健的基本知识,掌握健身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健身与卫生意识、习惯,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健康标准;具有适应艰苦环境和胜任艰巨工作的能力。
三、专业方向和业务范围
专业方向1:矿山工程力学
专业方向2:结构分析
业务范围:从事结构、矿业、机械、航空、航天、船舶、材料、交通、水利、化工等工程领域中与力学有关的研究、开发与设计工作。
四、主干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
主干课程:工程力学
专业核心课程:理论力学、材料力学、弹性力学、结构力学、岩石力学、土力学、实验力学、流体力学、振动力学、塑性力学、计算力学等。
五、教学时数
理论教学环节的总学时数2382学时,课内学时数2310。
六、最低毕业学分要求
最低毕业总学分192学分,其中实践教学环节42学分,创新教学环节不低于7学分。
七、修业年限
四年
八、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
教学院长:郭东明 教授 专业负责人:周宏伟 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