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依托学校矿业学科优势,培养适应现代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基础知识扎实,专业面向宽厚,科学精神与人文素养协调发展,具备建筑师职业素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团队精神,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专业人才。毕业生能够从事建筑学及相关领域的设计、开发、管理工作。
二、毕业生的基本要求
1.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要求和德育标准;具有一定的哲学、艺术和人文素质及社会交往能力,具有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了解体育和保健的基本知识,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健康标准。
2.掌握一门外语,具备听、说、读、写能力;掌握基本的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掌握基本的文献检索方法,熟悉一般的科技研究方法;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经济管理、自然科学知识,了解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主要趋势。
3.建筑设计
(1)建筑设计基本原理:熟悉建筑设计的目的和意义,掌握建筑设计必须满足人们对建筑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不同需求的原则;熟悉功能、技术、艺术、经济、环境等诸多因素对建筑的作用及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掌握建筑功能的原则和分析方法,能够在建筑设计中通过总体布局、平面布置、空间组织、交通组织、环境保障、构造设计等满足建筑功能要求;掌握建筑美学的基本原理和构图原则,能够通过空间组织、体形塑造、结构与构造、工艺技术与材料等表现建筑艺术的基本规律;掌握建筑与环境整体协调的设计原则,能够根据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的要求, 对建筑个体与群体进行合理的布局和设计, 并能够进行一般的场地设计;熟悉可持续发展的建筑设计观念和理论,掌握节约土地、能源与其它资源的设计原则。
(2)建筑设计过程与方法:熟悉建筑设计从前期策划、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及工程实施等各阶段的工作内容、要求及其相互关系;掌握联系实际、调查研究、公众参与的工作方法, 能够在调查研究与收集资料的基础上, 拟定设计目标和设计要求;能够应用建筑设计原理进行建筑方案设计,能综合分析影响建筑方案的各种因素, 对设计方案进行比较、调整和取舍;熟悉在设计过程中各专业协作的工作方法,具有综合和协调的能力。
(3)建筑设计表达:掌握建筑设计手工表达方式,如徒手画、模型制作等, 能够根据设计过程不同阶段的要求, 选用恰当的表达方式与手段,形象地表达设计意图和设计成果;能够用书面及口头的方式清晰而恰当地表达设计意图;掌握计算机辅助建筑设计(CAAD)的相关知识, 能够使用专业软件完成设计图绘制、设计文件编制、设计过程分析、建筑形态表达等。
4. 建筑相关知识
(1)建筑历史与理论:掌握中外建筑历史发展的过程与基本史实,熟悉各个历史时期建筑的发展状态、特点和风格的成因,熟悉当代主要建筑理论及代表人物与作品。
(2)建筑与行为:熟悉环境心理学的基本知识,对建筑环境是否适合于人的行为有一定的辨识与判断能力, 能够收集并分析有关人们需求和人们行为的资料,并体现在建筑设计中。
(3)城市设计:熟悉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的理论方法,掌握城市设计和小区规划的基本原理并运用到设计。
(4)景观设计:熟悉景观设计理论和方法,掌握景观设计的基本原理,并运用到设计中。
(5)经济与法规:熟悉建筑有关的经济知识,包括投资估算、概预算、经济评价、投资与房地产等概念;熟悉与建筑有关的法规、规范和标准的基本原则及内容,具有在建筑设计中遵照和运用现行建筑设计规范与标准的能力。
5.建筑技术知识
(1)建筑结构:熟悉结构体系在保证建筑物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适用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掌握结构体系与建筑形式间的相互关系,掌握在设计过程中与结构专业进行合作的内容;熟悉结构体系与建筑形式间的相互关系,掌握常用结构体系在各种作用力影响下的受力状况及主要结构构造要求;能够在建筑设计中进行合理的结构选型,能够对常用结构构件的尺寸进行估算,以满足方案设计的要求。
(2)建筑物理环境控制:掌握自然采光、日照与遮阳、人工照明等设计原理。能够在建筑设计中保证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熟悉建筑环境控制中声学环境标准,掌握噪声控制与厅堂音质等基本知识,能够在设计过程中运用这些知识;掌握自然通风的原理和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基本原理,熟悉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的设计原理与方法,掌握建筑设计中节约能源的措施和节能设计规范的主要设计内容。
(3)建筑材料与构造:掌握一般常用建筑材料的性质、性能和成本差异,熟悉新型材料的发展趋势,能够合理选用围护结构材料和室内外装饰装修材料;熟悉常用建筑的构建体系和组成规律,掌握常用的建筑工程作法和节点构造及其原理,能够设计或选用建筑构造作法和节点详图,并熟悉其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
(4)建筑的安全性:熟悉建筑安全性的范围和相应要求,掌握建筑防火、抗震设计原理及其与设计的关系;熟悉建筑师对建筑安全性所负有的法律和道义上的责任。 6. 建筑师执业知识
(1)制度与规范:熟悉注册建筑师制度,掌握建筑师的工作职责及职业道德规范;熟悉现行建筑工程设计程序与审批制度,熟悉目前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管理机构与制度。
(2)服务与责任:熟悉有关建筑工程设计的前期工作,熟悉建筑设计合约的基本内容和建筑师履行合约的责任,熟悉建筑师在建筑工程设计各阶段中的作用和责任;熟悉施工现场组织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施工流程,熟悉建筑师对施工的监督与服务责任。
三、专业方向和业务范围
专业方向:建筑学、城市规划。
业务范围:城市与建筑领域内的规划、设计、科研、监理、管理、开发和咨询等方面的工作。
四、主干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
建筑设计基础1、建筑设计基础2、建筑设计原理与设计1、建筑设计原理与设计2、建筑设计原理与设计3、建筑设计原理与设计4、居住区规划、住宅建筑设计原理、大型公共建筑原理与设计1、大型公共建筑原理与设计2。
五、教学时数
建筑学方向:理论教学环节的总学时数2888,课内学时数2816。
城市规划方向:理论教学环节的总学时数2880,课内学时数2808。
六、最低毕业学分要求
建筑学方向:最低毕业总学分245,其中实践教学环节61.5学分,创新创业教学环节7学分。
城市规划方向:最低毕业总学分244.5,其中实践教学环节61.5学分,创新创业教学环节7学分。
七、修业年限
五年
教学院长:郭东明 教授 专业负责人:赵立志 教授